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办公厅(秘书局、综合局、综合司)关于加强信息通信业能力建设 支撑低空基础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6-04-08 中国网信网

(五)组织开展试验验证。根据特定需求,组织基础电信企业基于实际运行网络环境和应用场景,加强空地协同组网、干扰协调、装备融合等低空通信关键技术研究验证,提升5G-A通感融合多站协同、多目标识别等低空感知能力,开展融合感知算法研究和方案验证,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技术产品、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方案。通过“绽放杯”大赛、案例征集等方式,深入挖掘并发布一批信息类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典型案例,树立示范标杆。

(六)提升产业供给能力。积极推进5G-A产业发展,进一步升级完善现有地面基站设施功能,加快通感融合等技术产业成熟,逐步降低设备成本。加强低空装备与低空信息通信的融合创新与设备研发,推进5G/5G RedCap模组与低空航空器的适配验证。探索低空通信、导航、监视功能融合模组研发,加速技术和产业成熟。

(七)推动集约协同与标准化建设。充分利用现有铁塔站址等资源,推进低空基础设施共享集约建设。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加强协同合作,探索信息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模式。依托相关标准组织和机构,系统开展关键技术、测试和建设规范等标准研制,构建支撑低空技术产业发展相关标准体系。

(八)规范行业管理。面向低空应用场景,开展电信业务准入、设备管理、服务监督、互联互通、应急通信、网络和数据安全等监管体系研究,加强监管能力体系建设,规划无人机专用号段,推动“一机一码一号”能力建设,探索标识解析在无人机领域的应用,形成无人机通信资源精细化管理。

(九)强化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探索构建信息类基础设施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等制度要求,深化信息通信业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加强数据分类分级保护,推进网络和数据安全标准研制,开展监测预警、检测评估、应急处置等能力建设,推动相关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十)优化频率供给。开展低空无线电频率资源规划研究,加快制定低空经济无线电频率开发利用与技术创新指南,整体谋划用于低空通信,航空器的遥控、遥测、信息传输、探测等方面的频率资源,为低空经济发展做好支撑保障。按照无线电管理相关要求,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做好低空基础设施相关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和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以及无线电监测、干扰查处等工作。

三、组织保障

加强部门协同和部省联动,统筹推动网络部署建设、技术能力提升、应用场景培育、生态体系完善、安全保障强化等重点工作落实。各地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网信部门要加强与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形成推进合力,指导基础电信企业有序开展信息类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制定、信息服务等工作。综合利用多种资金渠道,推动信息类基础设施关键技术攻关、设备研发和应用发展。鼓励各地围绕信息类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应用推广、安全保障等加大支持力度。密切跟踪信息类基础设施技术、产业、网络发展及安全保障情况,结合试验建设进展,研究建立评估指标体系,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加强交流推广。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局

中央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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